「為什麼我的玩具都要給那個弟弟玩,明明就是我的玩具啊…」。
「你就借給他玩一下,等等他回家玩具就還給你了」。
「弟弟,媽媽跟你說從小要學會分享,這樣才是好孩子,以後大家才會跟你玩」。
分享,是愉悅的出自自身意願的,是無法強求他人做出的行為,但許多家長們都希望孩子從小就學會分享,無論是對家人還是朋友。但當我們一昧的要求孩子讓出自己的東西,常常讓孩子對於分享一事感到不開心,有些甚至出現強力排斥的行為。
分享雖然是種美德,但是依照人類的本性而言,必須先滿足自我佔有慾才可能會產生主動分享的能力,根據羅伯特‧凱根人際關係發展理論2到6歲的孩子屬於自我膨脹期,會認為自己是最大的,對他們來說這個時期是沒有分享的概念,這時候父母的求好心切,希望他們學會分享自己的玩具,但在他們眼中就等於「搶劫」行為一般,破壞了他們對玩具的「所有權」,也容易更加抗拒「分享」一事。
家長的錯誤教育會造成更嚴重的反效果
學習分享並不是靠強迫而來,而是讓孩子的佔有欲先被滿足,六歲以下的孩子若願意分享最大的可能無非就是這項東西對他來說並不是很重要甚至是不想玩的東西,另外就是為了取悅父母親抑或可以從分享得到獎勵,這些其實都不是正確的觀念。
有些父母甚至用恐嚇式的方式告訴孩子玩具也是他們買的,有什麼好不可以分享的,嚴格說起來玩具也是屬於父母借給你的之類的話語,這些方式不僅會讓孩子內心深感害怕更對分享一事感到嚴重排斥。
六歲以下的孩子其實不必特別強求他們學會分享,這個時期我們應該先讓他們滿足自身慾望在慢慢溝通,可以藉由大人的教導學習,而六歲以上的孩子,也可以透過同儕及周遭家人的行為學習何謂自主分享,一切的關鍵在於父母的態度與方式,不妨多點耐心教導他們也別再一昧強求他們要將物品都與大家分享。
其實,「輪流玩」勝過「借給你玩」
很多時候大人常濫用「分享」一詞,我們以為是在教孩子分享的美德,但其實長期來是在逼迫他放下自己心愛的東西的權利。東方國家中,父母總是傾向跟他人共同擁有,但在西方國家中的分享卻是偏向於「輪流」的概念,而不僅止是將自己的東西讓他人使用或玩樂,若使用東方國家的分享概念應該將物品所有權建立在本身就屬於共有的,這才符合分享的定義,與其用分享一詞綁住孩子倒不如用輪流玩的概念從中培養出孩子習慣將東西主動借給他人,理解孩子的心情,尊重他們的選擇,即使是親手足也不該有所例外。
發表評論(3)
服務超好,只有讚能形容
值得信賴的老闆
雖然相處的時間沒有很長
卻可以明顯讓人感受到為人正派
且認真負責有想法不隨意擺爛
你們的專業和誠信贏得了我們的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