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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達徵信社告訴您,通姦的定義是和有婚姻者的人發生性行為,也就是說要男女間有姦淫的舉動存在,才構成通姦。而和人通姦的另一半之另ㄧ方可施行捉姦。 捉姦是証據的問題,您要讓法官堅信被告雙方間有發生姦淫的舉動。 因此捉姦最好是要有拍照或是有證人看到兩個人正在進行性行為,如果有錄影就更棒了!捉姦在床時,有照片或蒐證影帶拍到兩個人全身沒穿衣服也可做為呈堂證供,總而言之,主要是要讓法官確信雙方之間確有發生性行為就可以了。 妨礙家庭在《刑法》上的說法為「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除了上述的通姦之外,誘拐有未成年人離家出走等等,都屬於妨害家庭,依法都可提及告訴。
徵信問答:
案例一、如何告得成妨礙家庭?
Q1:我太太在網際網路上的愛情聊天室認識一個男生,經她親口承認,這段出軌的行為,兩人有發生過性行為,但是我並無當場抓到。
此外,這段姦情,是我太太自行去找勾引對方才發生的,我所蒐集到的的証據,僅有通聯紀錄、簡訊以及她們親口承認有發生過關係的自白。
請問這樣的証據,告得了對方妨礙家庭嗎?
答:他們有說在哪裡發生關係嗎?若有的話,趕緊去調監視器錄影帶,只要証明能他們在同一時間出現在同一汽車旅館或是住宅,就能成為證據。 若有機會,請錄音存證,不必擔心涉及妨害秘密罪,因為您應非除數竊錄他人對話及影像,反而,有此證據,能夠為您在將來的離婚官司中獲得勝利。
除妨礙家庭之外,若對方出言恐嚇,還可以加告他恐嚇罪! 要是對方有心迴避不出庭,還可以進行全國通緝,懲罰姦夫淫婦,伸張正義。